人类学学报

台湾政治中二重侍从主义的由来与转变

侍从主义概念最早是由人类学而来,人类学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将侍从主义概括为传统农业社会中一种不对等交换与互惠关系,此种关系建立于物品的交换与互惠基础之上,通常地位高与资源多的恩护主提供服务以交换下位者之忠诚。由此可知,侍从主义从最初就带有不平等和互惠的特征,强调的是被恩护者对恩护者报以忠诚的这种特殊关系。其后,侍从主义被政治学学者借用来分析政治问题,斯科特认为侍从主义(即恩庇—侍从主义)是一种两人间的、包含了工具性友谊的特殊角色交换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拥有较高政治、经济地位的个人是庇护者(patron),也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和资源向被庇护者提供保护及恩惠的一方;地位较低者则是向庇护者回报以包括个人服务在内的一般性支持及帮助,成为侍从(client)的一方。这种政治上的恩庇—侍从关系仍然是一种不平等关系,政治机器与侍从主义的结合也使得被庇护者对庇护者回报的是一种政治忠诚。二重侍从主义就是在这种恩庇—侍从主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层次,形成新的发展状态。

一、二重侍从主义的形成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在岛内没有任何统治基础,在外有祖国大陆军事威慑,内又缺乏民意基础的情况下,能够快速巩固政权,完全控制台湾,对二重侍从主义的建构和利用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台湾学者陈明通研究认为,国民党在台湾政治统治的这项“奇迹”,主要是因为蒋介石以一种革命民主的方式,在台湾造就了政治学上所谓的“威权主义”所致。而“威权主义”既不同于民主政体,也有别于独裁政体,既有某些民主的成分,又有对集权的强制,放到国民党来说就是既实行强有力的国民党一党专政,完全掌控政权,又一定程度上允许地方自由选举,采取民主化形式。正是通过这样的手段,蒋介石建构起了维护国民党统治的二重侍从主义结构。

蒋介石所建构的二重侍从主义,一重是党国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的恩庇—侍从机制。1950年7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临时会议,修正通过蒋介石交议的“本党改造案”,决定采用“民主集权制”,试图将国民党的政策透过民意机关与在当局服务的党员,依“法定”程序构成“法令”和命令。依据《中国国民党党政关系大纲》,党对民意机关和当局的关系,以组织指挥党员的原则,分别建立民意机关和当局中之党部、党团或政治小组,使其遵从党的决议,执行党的命令,贯彻党的主张。国民党的这种改造,就是为了给其党国体制的威权统治纳入民意,以建立民意机关的形式联结地方派系,形成一重侍从主义。这种侍从主义的恩庇者是党国菁英,其依仗手中掌控的资源与利益,吸引地方菁英,在经济上给予种种个别的特权并为他们维持这种特权,在政治上对地方菁英在地方上的选举进行支持,确保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被恩庇者即为地方派系,地方派系在这种关系中付出的是政治忠诚,他们借由自身在地方的掌控力和影响力,在地方行政、议会中对国民党的政策表示支持并执行,在选举中对党国菁英报以选票支持。这种党国阶层和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的互惠关系是建立在多样资源的同时交换上,其中最重要的是工具性、经济性与政治资源的交换,本质上是属于一种“交换”关系。

蒋介石所建构的二重侍从主义中的另一重侍从主义是社会阶层与地方选民之间的恩庇—侍从机制。台湾地方势力与底层民众之间的侍从结构在台湾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早已存在,在国民党进入台湾后有了新的发展,但本质仍未变化。自清朝起台湾就开始形成这种机制,清政府对台湾的治理与政治活动只到县级为止,即所谓“皇权不下县”,县级之下主要以地方自行产生的社会组织来维持秩序,并充当政府与底层民众间的中介,这就形成了地方势力。这些地方势力一般是宗族族长、地方上有财力的地主或有文化的士绅,他们作为恩庇者维护地方民众的安全与利益,而地方民众作为被恩庇者则回报以尊重、服从与忠诚,这种侍从主义主要是以血缘、情感、伦理为基础搭建而成,有较强的稳定性。到日据时期,日本殖民者为了加强对台湾的控制,对这种恩庇—侍从结构加以改造后仍然继续沿用,通过扶持地方势力,收服地方领袖来控制基层民众,这使得这种侍从结构在台湾社会中持续发展,地位日趋重要。国民党败退台湾后,蒋介石继续利用地方派系与基层民众间的侍从结构。国民党向地方派系进行利益与资源分配,地方派系又将其中一部分资源向基层民众进行分配,向基层提供各种服务和政治归属感,基层民众则付出选票,进行辅选活动,这就形成了党国体制下社会阶层与地方选民的侍从主义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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